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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文明办在全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和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1215:05       来源:jgdw   字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文明办

在全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和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性主题教育和文化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文明办联合印发了《全区乡村振兴和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4月至12月,广泛引导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和广大志愿者,在全区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和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志愿服务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明确了志愿服务总体要求。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文明办主动对接公安、司法、教育、卫健、人社、应急、文旅、体育、环保、科技、退役军人以及团委、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社科联、科协等部门和群团组织,认真落实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积极动员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和广大志愿者,在全区持续开展宣传乡村振兴和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在城乡居民聚集区、窗口单位及其他重点公共场所,广泛设立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我帮你”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点,形成常态化“我帮你”服务;加大志愿服务宣传力度,特别是在建党100周年纪念日、“中华慈善日”(9月5日)、中秋节、国庆节前后,充分展现公益慈善力量和广大志愿者在乡村振兴和社区志愿服务中的风采,深入推广志愿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代表、优秀项目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公益慈善力量和广大志愿者参与乡村振兴、投身社区建设,倡导文明新风、普及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实施方案》制定了志愿服务重点任务。一是开展乡村振兴“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要求各地要动员引导当地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和广大志愿者,助力乡村振兴,共建美好家园,为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和有需求的居民开展困难帮扶、医疗卫生、技能培训、产业扶持、支教助学、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开展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要求各地要动员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和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深入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以社区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支撑作用、社区志愿者的依托作用、社会慈善资源的助推作用,加快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积极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深入开展救助帮扶、助学助教、卫生健康、法律援助、文化生活、社区建设、环境治理、科普宣传、应急救援等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
《实施方案》提出了志愿服务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文明办、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志愿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我帮你”主要服务活动贯穿于全年之中。二是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加大鼓励支持力度。自治区文明办、民政厅对于在乡村振兴和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中培育出的优秀项目、优秀团队和个人、规范化管理成效突出地区,给予一定支持。
《实施方案》强化了宣传展示工作。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文明办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大力宣传接地气、惠民生、暖人心、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和个人、品牌项目、典型经验。一是突出宣传展示工作重点。积极打造志愿服务好项目,充分展示志愿服务组织好方法,深入宣传志愿服务好故事,积极推广志愿服务好经验。二是加大宣传展示工作力度。在4月至12月,切实加强网络、媒体宣传,多角度、多方面展示传播成果;在6月至10月,在建党100周年纪念日、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对乡村振兴和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
 

 

 

 

 

 

 

 

自治区民政厅慈善社工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