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民政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二)部门主要职责
自治区民政厅作为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老龄工作、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区划地名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自治区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4.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区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跨盟市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承担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10.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14.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自治区民政厅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盟市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民政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和厅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自治区民政厅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6月,民政厅厅机关内设处室13个,核定编制数62个,在职人员51人。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全额拨款单位5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03个,在职人员88人,编外聘用人员10人。
(二)自治区民政厅直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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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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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治区民政厅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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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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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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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综合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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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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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蒙古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改革任务落实方面。聚焦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加力加速推进改革任务落实,高质高效推进各项国家级试点工作,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建设,以改革赋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研究谋划一批强基础、补短板、提能力、利长远的重点项目、突围工程、专项行动,增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动力。
(二)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方面。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与农村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开展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深化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改革创新成果,形成梯度救助格局。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做好精康融合试点工作,切实增进残疾人福祉。
(三)加强基本社会服务方面。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强老龄事业统筹协调,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贯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实施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健全县域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补齐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短板,健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保障机制,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汇聚,持续提升全体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加强相关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推动社会组织助力科技创新、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婚俗殡葬领域改革,推动婚俗改革工作向旗县延伸;深入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开展违建墓地整治固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制订全区行政区划实施方案,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化“乡村著名行动”。持续推进法治慈善建设,培育壮大社区慈善,深化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试点成效,创新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途径模式。
(五)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方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抓好姜宏案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加强政治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堵漏洞、防风险,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869.6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118.81万元,增幅24.21%。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0869.6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9791.4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4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9.08万元,增幅23.79%。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取消并压减资金后,安排为部门预算项目执行。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2万元,增幅23.76%。主要原因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销量增加,提取并安排使用资金相应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1078.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7.72万元,增幅28.28%。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一项采购项目因其他投标企业对中标单位提出质疑,该项目废标,因临近年底无重新开标所以结转至本年重新采购,以保证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的正常适配。
(二)支出预算总计10869.6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0869.6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526.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民政事业各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97.79万元,增幅22.81%。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取消并压减资金后,安排为部门预算项目执行。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3.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0.87万元,降幅16.75%。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划转,厅本级人员编制数及在职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类)支出224.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与上年相比增加6.95万元,增幅3.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5)其他(类)支出2965.66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44.95万元,增幅33.55%。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一项采购项目因其他投标企业对中标单位提出质疑,该项目废标,因临近年底无重新开标所以结转至本年重新采购,以保证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的正常适配。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0869.66万元,包括本年收入9791.4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78.1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49.49万元,占71.2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42万元,占18.79%;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51万元,占1.42%;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3.66万元,占8.5%;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支出预算合计10869.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213.49万元,占29.56%;
项目支出7656.17万元,占70.44%;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0869.6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118.81万元,增幅24.21%。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新的直属单位,相应增加新的支出方向、人员等资金;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取消并压减资金后,安排为部门预算项目执行;三是2024年有一项采购项目因其他投标企业对中标单位提出质疑,该项目废标,因临近年底无重新开标所以结转至本年重新采购,以保证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的正常适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9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3.59万元,增幅21.03%。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7526.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7.79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引进人才费用年初预算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万元,降幅80.49%。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部分机构职能划转至新部门,对应资金安排减少。
2.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1524.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1.45万元,增幅36.98%。变动原因:工资调整后,资金增加。部分资金上年度选择了其他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3.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年初预算2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万元,增幅23%。变动原因:增加社会组织基地物业费。
4.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年初预算5.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98万元,降幅85.66%。变动原因:上年结转项目未完成及采购未支付完成,资金结转本年完成。
5.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年初预算3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3万元,增幅100%。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增加新的支出方向。
6.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4930.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3.74万元,增幅25.88%。变动原因:部分专项资金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取消并压减资金后,安排为部门预算项目执行。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9.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6.8万元,降幅95.77%。变动原因:行政编制离退休人员减少,部分资金上年度选择了其他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87.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42万元,增幅61.4%。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新的直属单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222.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93万元,增幅3.22%。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新的直属单位,人员增加。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11.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7万元,增幅3.22%。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新的直属单位,人员增加。
(二)卫生健康(类)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8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52.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6万元,增幅19.63%。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新的直属单位,人员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100.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49万元,增幅8.81%。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新的直属单位,人员增加。
(四)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22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5万元,增幅3.2%。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新的直属单位,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213.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8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325.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万元,占43.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占35.14%;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占21.26%。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7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6万元,与上年度预算安排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未安排此项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实有车辆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保障相关业务顺利运转。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2965.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4.95万元,增幅33.55%。主要原因2024年有一项采购项目因其他投标企业对中标单位提出质疑,该项目废标,因临近年底无重新开标所以结转至本年重新采购,以保证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的正常适配。
其中: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2965.66万元。主要是用于民政部门本级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预算安排项目36个,项目预算总金额7656.17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657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78.1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25.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9万元,增幅3.66%。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新的直属单位,人员增加,所以匹配的公用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55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509.66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040.34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车辆已拍卖,正在办理相关核销手续),其他用车1辆,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厅部门2025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6个,公开项目3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7656.17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娇 联系电话:0471-6610162
第五部分 2025年度自治区民政厅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表
11.项目绩效目标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