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08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文 号 | (内民政发〔2020〕29号) |
成文日期 | 2020-03-09 | 公文时效 | 印发文件起 |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08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文 号 | (内民政发〔2020〕29号) |
成文日期 | 2020-03-09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文革“三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盟市民政局、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改善文革“三民”人员生活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文革“三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本次提标额度为在原标准基础之上每人每月增加138元,提标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
保障和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盟市要充分认识此项惠民政策的重要意义,确保在发放2020年4月份文革“三民”生活补助资金时,将提标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并应一次性足额将1至3月提标部分补发到位,切实让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真正受益。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文革“三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29号).pdf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3月9日